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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速启用不系安全带违法检测系统

本报讯(记者潘逸)昨天,记者获悉,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从10月17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正式启用不系安全带违法检测系统。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主要对高速公路上主线卡口设备所抓拍的过往车辆照片进行过滤检测,一旦发现驾驶人和乘客有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据介绍,该检测系统并不需要新增监控等硬件设备,只是在后台系统引入一项识别功能,根据监控探头拍下的照片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根据省高速交警总队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9月12日,全省高速公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点共有982个。其中,金华辖区共有12个,沪昆高速位于上海方向K355+900、江西方向K331+500、江西方向K313+000;长深高速位于福建方向K2510+200、福建方向K2494+980、江苏方向K2530+900;诸永高速位于永嘉方向K96+850、永嘉方向K58+350、永嘉方向K55+840;甬金高速位于宁波方向K157+260、宁波方向K162+000;东永高速永康方向K16+500。


副驾驶乘客未系安全带被抓拍怎么处罚?高速交警介绍,认定主体一般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一项规定,罚款200元、扣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罚款50元。高速交警提醒,为了行车安全,广大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